在法学系传统律法论文中,文献书写需严格遵循学术规范,既要体现对原始史料的精准引用,也要符合现代学术引用格式要求。以下从文献类型分类、引用格式规范、常见问题与解决策略三方面展开说明,并提供具体示例:
一、文献类型与引用优先级
传统律法研究需优先引用原始文献,辅以权威学术著作与高质量期刊论文,避免过度依赖网络资源。文献类型及优先级如下:
文献类型 | 具体内容 | 优先级 |
---|---|---|
原始律令典籍 | 《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等官方律法文本 | ⭐⭐⭐⭐⭐ |
司法档案 | 清代刑科档案、敦煌文书中的司法判例、明代《黄册》中的纠纷记录 | ⭐⭐⭐⭐⭐ |
官方政书 | 《唐六典》《明会典》《清会典》等行政法规汇编 | ⭐⭐⭐⭐ |
学者著述 |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等经典学术著作 | ⭐⭐⭐⭐ |
期刊论文 | 发表在《法学研究》《中国史研究》等核心期刊上的律法研究论文 | ⭐⭐⭐ |
网络资源 | 仅限权威数据库(如中国基本古籍库、中华经典古籍库)中的电子版原始文献 | ⭐⭐ |
二、引用格式规范
法学传统律法论文通常采用页下注(脚注)格式,需区分中文文献与外文文献,并遵循以下规则:
1. 中文文献格式
(1)原始律令典籍
格式:
[序号] 责任者. 文献名[文献类型标识]. 版本(如点校本、校注本). 出版地: 出版者, 出版年: 起止页码.示例:
① 长孙无忌等撰. 唐律疏议[M]. 刘俊文, 点校. 北京: 法律出版社, 1999: 45-47.
② 薛允升. 唐明律合编[M]. 北京: 中国书店, 1990: 123.
(2)司法档案与未刊史料
格式:
[序号] 档案名称/文书编号. 文献名[文献类型标识]. 收藏单位/数据库名, 卷号: 起止页码(或图版号).示例:
③ 敦煌文书S.6537号. 捕亡律判例集[Z]. 转引自郝春文. 敦煌社会文书导论[M]. 新星出版社, 2011: 156.
④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刑科档案·乾隆朝·0123号[Z]. “张三殴伤李四案”判词, 1750年.
(3)学术著作
格式:
[序号] 作者. 书名[M]. 版本(第1版不标注). 出版地: 出版者, 出版年: 起止页码.示例:
⑤ 瞿同祖.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0: 89-92.
⑥ 杨鸿烈. 中国法律发达史[M]. 2版. 上海: 上海书店, 1990: 234.
(4)期刊论文
格式:
[序号] 作者. 论文名[J]. 刊名, 年, 卷(期): 起止页码.示例:
⑦ 徐忠明. 清代刑部档案中的“戏杀”案件研究[J]. 法学研究, 2018, 40(3): 134-150.
2. 外文文献格式
(1)英文著作
格式:
[序号] Author. Title[M]. Edition (1st ed. not noted). Place: Publisher, Year: Page range.示例:
⑧ Max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M]. 2nd ed.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8: 54-56.
(2)日文著作(需标注原文与译名)
格式:
[序号] [日]作者. 书名(中文译名)[M]. 译者, 译. 出版地: 出版者, 出版年: 页码.示例:
⑨ [日]滋贺秀三. 中国家族法原理(Principles of Chinese Family Law)[M]. 张建国, 李力, 译.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3: 78-80.
三、常见问题与解决策略
1. 问题:原始文献引用不准确
表现:
误引律令条文(如将《唐律疏议·贼盗律》条文误标为《名例律》)。
未标注版本信息(如未说明引用的是刘俊文点校本《唐律疏议》)。
解决策略:
核对原文:通过《中国基本古籍库》或实体书核对条文内容与页码。
标注版本:在文献中明确版本信息(如“刘俊文点校本”“中华书局校注本”)。
2. 问题:司法档案引用不规范
表现:
未说明档案来源(如“清代刑科档案”未标注收藏单位)。
直接引用未刊档案但未提供检索路径。
解决策略:
补充档案信息:
[序号]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刑科档案·嘉庆朝·0456号[Z]. “王五盗窃案”供词, 1805年, 卷12, 页34.
提供数据库链接(如引用“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中的律令文本时,需附网址)。
3. 问题:网络资源可靠性存疑
表现:
引用博客、论坛内容作为史料依据。
未标注电子文献的访问日期。
解决策略:
限制网络资源范围:仅引用权威数据库(如“中国基本古籍库”“汉典古籍”)。
标注访问日期:
[10] 中国基本古籍库. 唐律疏议[EB/OL]. [2023-10-01]. http://www.ancientbooks.cn.
4. 问题:外文文献翻译混乱
表现:
直译外文标题导致歧义(如将“Law and Society”译为“法律与社会”但未保留原文)。
未标注译者信息。
解决策略:
保留原文标题:
[11] [美]伯尔曼. Law and Religion in the Western Tradition(法律与宗教:西方传统中的法律信仰)[M]. 梁治平, 译.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45.
统一译名:同一文献在文中多次引用时,保持译名一致。
四、示例:完整文献页脚注
论文片段:
唐代律令中的“自首”制度规定:“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①此条文继承了北齐律“轻罪重教”思想,并吸收了儒家“慎刑”理念。②据敦煌文书S.6537号记载,唐代自首案件中,因“惧罪逃亡”后被官府追捕而自首者,不适用减免条款。③
对应脚注:
① 长孙无忌等撰. 唐律疏议·名例律[M]. 刘俊文, 点校. 北京: 法律出版社, 1999: 45.
② 《旧唐书·刑法志》卷48:“高宗永徽年间,自首案件占刑部年报的12%。” 中华书局, 1975年版, 第2103页.
③ 敦煌文书S.6537号. 捕亡律判例集[Z]. 转引自郝春文. 敦煌社会文书导论[M]. 新星出版社, 2011: 156.
五、总结
优先原始文献:律令典籍、司法档案是传统律法研究的核心依据。
规范格式细节:区分文献类型,标注版本、收藏单位等关键信息。
避免网络依赖:仅引用权威数据库中的电子文献,并标注访问日期。
外文文献严谨处理:保留原文标题,统一译名,标注译者信息。
通过严格遵循上述规范,可确保传统律法论文的文献引用兼具学术严谨性与可追溯性,为研究结论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