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障碍研究领域,人文社会论文聚焦制度性壁垒这一关键问题,制度性壁垒作为阻碍创新的重要因素,在人文社会视角下呈现出复杂特性,它可能源于政策法规的不完善、行业规范的限制,或是社会文化观念的束缚等,这些壁垒相互交织,对创新活动的开展、创新成果的转化及应用产生多方面阻碍,深入剖析其内涵与影响,对打破创新障碍、推动社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制度性壁垒的深层解析
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制度性壁垒作为创新障碍的核心要素,其研究已从单纯的经济分析转向人文社会与制度结构的交叉领域,制度性壁垒不仅表现为显性的政策限制,更蕴含着文化传统、社会习俗、信任机制等隐性约束,这些因素通过影响创新主体的行为选择与资源配置效率,构成了创新生态中的“软性障碍”,本文从人文社会视角出发,结合制度经济学理论,系统解析制度性壁垒的形成机理、表现形式及其对创新的影响路径。
制度性壁垒的内涵与分类:从经济性到人文性的延伸
制度性壁垒的本质是“通过行政管制或行业惯例形成的市场准入限制”,其研究起源于贝恩对经济性壁垒的分析,后经Stigler、Demsetz等学者扩展至政府管制维度,最终由Broadman明确划分为经济性壁垒与制度性壁垒,中国学者杨永忠进一步提出,制度性壁垒包含一般性制度壁垒(如法律法规、行业惯例)与特殊性制度壁垒(如制度交互形成的复合壁垒),其中特殊性壁垒的“主导性”与“锁定性”特征,揭示了制度性壁垒的动态演化与路径依赖特性。
一般性制度壁垒:显性规则的约束
一般性制度壁垒表现为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标准等显性规则,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时,需面对严格的资质审查、资本金要求及特许经营许可,这些规则直接提高了创新主体的进入成本,以铁路运输业为例,衢常铁路的边缘性进入模式虽突破了部分制度限制,但仍需应对土地审批、环保评估等政策门槛,体现了显性规则对创新资源的配置作用。
特殊性制度壁垒:隐性规则的制约
特殊性制度壁垒源于制度交互形成的复合效应,包括文化传统、社会习俗、信任机制等隐性规则,地区间文化差异可能通过信任机制阻碍技术扩散:文化同质地区的企业更易建立合作网络,而文化异质地区则因信息不对称与信任缺失导致创新合作成本上升,路径依赖形成的“锁定性壁垒”进一步强化了隐性规则的制约作用,如传统产业对新兴技术的排斥可能源于既得利益群体的文化惯性。
制度性壁垒的创新障碍机制:从资源约束到行为抑制
制度性壁垒通过影响创新主体的资源获取、行为选择与风险承担能力,形成多层次的创新障碍,其作用机制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资源获取障碍:政策寻租与要素流动受限
政府对土地、信贷等关键资源的配置权力,可能催生“政策寻租”行为,企业若通过非创新途径(如关系网络)获取资源,将削弱自主创新动力,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市场分割,使企业更倾向于在本地市场“拼资源”而非投入研发,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的制度性壁垒(如户籍限制、人才流动政策),进一步限制了创新资源的跨区域配置。
行为选择抑制:创新文化与风险偏好的冲突
传统文化对创新的抑制作用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崇经验、反创新”的观念导致企业盲目模仿而非原创;二是“等、靠、要”的依赖心理使企业缺乏风险承担意愿,中国大中型工业企业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长期低于1%,远低于发达国家2.5%-4%的水平,反映出企业创新行为的保守性,社会习俗对失败的高容忍度缺失,也加剧了创新主体的风险规避倾向。
合作网络断裂:信任机制与信息不对称
制度性壁垒可能破坏创新主体间的合作网络,地区间正式制度距离(如产权保护、合同执行效率)的差异,会通过信息机制影响技术扩散:文化异质地区的企业因信息获取成本高,更倾向于内部研发而非外部合作,非正式制度(如社会网络、行业惯例)的替代作用在正式制度不完善时可能强化,但随着正式制度完善,其作用空间会逐步缩小,这一动态过程进一步复杂了创新合作的环境。
突破制度性壁垒的路径:从制度优化到人文关怀
突破制度性壁垒需兼顾制度设计与人文环境建设,形成“硬制度”与“软环境”的协同效应,具体路径包括:
制度优化:降低显性规则的约束强度
- 简化行政审批: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减少市场准入限制,例如在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试点“先试后审”机制。
- 完善要素市场:打破户籍、社保等制度性障碍,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的跨区域流动,例如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交易市场。
- 强化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高侵权成本,例如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人文环境建设:培育创新文化与信任机制
- 转变创新观念:通过教育体系改革,培养“敢为人先、容忍失败”的创新文化,例如在高校开设创业课程,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实践。
- 构建信任网络:利用数字技术(如区块链)降低信息不对称,建立跨区域创新合作平台,例如长三角地区通过“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协同。
- 激励创新行为:完善创新收益分配机制,例如允许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入股分享创新成果,激发其创新动力。
政策协同:平衡政府与市场的角色
- 政府定位转型:从“直接干预者”转向“环境营造者”,重点提供政策引导、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例如设立国家创新基金支持初创企业。
- 市场机制完善:发挥价格信号与竞争机制的作用,例如通过碳交易市场引导企业投入绿色技术创新。
- 区域协同治理: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建立跨区域创新联盟,例如粤港澳大湾区通过制度对接实现科技资源共享。
制度性壁垒研究的人文社会转向
制度性壁垒的研究已从单一的经济分析转向人文社会与制度结构的交叉领域,隐性规则(如文化传统、信任机制)与显性规则(如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的交互作用,构成了创新生态中的复杂障碍,突破这些障碍需兼顾制度优化与人文环境建设,通过简化行政审批、完善要素市场、培育创新文化等措施,构建“硬制度”与“软环境”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未来研究可进一步探索数字技术对制度性壁垒的消解作用,以及全球化背景下制度性壁垒的跨国传导机制,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全面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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