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论文引用古籍与地方志作参考文献时,版本标注至关重要,准确标注版本,能确保引用内容的权威性与准确性,为研究提供可靠依据,不同古籍、地方志版本在内容、编纂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若不标注清楚,易使读者混淆,影响对研究内容的理解与评判,研究者需重视版本标注,遵循学术规范,详细注明版本信息,保障历史学研究的严谨性与科学性 。
在历史学论文中引用古籍和地方志时,版本标注需遵循学术规范,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具体要求如下:
古籍版本标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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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格式
责任者(时代/姓名)与责任方式 / 文献题名 / 卷次、篇名、部类(可选) / 版本 / 页码- 责任者:常用基本典籍(如《论语》《史记》)、官修大型典籍(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或书名含作者姓名的文集(如《陶渊明集》)可不标注作者;作者失传时标注“佚名”。
- 版本:需注明出版者、出版时间及版本类型(如刻本、点校本、影印本)。
- 刻本:标注修版年代、出版地、出版者(如“光绪三年苏州文学山房活字本”)。
- 点校本/整理本:标注整理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如“王文锦等点校:中华书局1996年版”)。
- 影印本:标注影印依据(如“据明崇祯年间刊本影印”)及出版信息(如“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
- 页码:用阿拉伯数字标注,跨页用连字符(如“第78-89页”),不连续页码用顿号分隔(如“第78、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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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 刻本:
(明)徐阶:《世经堂集》卷5《拟遗诏》,明万历徐氏刻本,第1页。 - 点校本:
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35页。 - 影印本:
《太平御览》卷690《服章部七》引《魏台访议》,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第3册第3080页下栏。
- 刻本:
地方志版本标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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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格式
修纂年代 / 志书名 / 卷次、卷目 / 版本 / 页码- 修纂年代:
- 唐宋时期:多系私人著作,可标注作者(如“(宋)章如愚”)。
- 明清时期:不标注作者,书名前冠以年号(如“道光《桐城续修县志》”)。
- 民国时期:书名前冠“民国”二字(如“民国《中牟县志》”)。
- 版本:新影印(缩印)地方志可采用新页码,并注明影印依据(如“据清光绪年间刊本缩印”)。
- 页码:标注方式同古籍,需注明栏位(如“第7页b”表示第7页下半栏)。
- 修纂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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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 明清地方志:
道光《桐城续修县志》卷十六《人物·文苑》,第78页。 - 民国地方志:
民国《上海县续志》卷1《疆域》,第10页b。 - 影印地方志:
万历《广东通志》卷15《郡县志二·广州府·城池》,《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中国书店1992年影印本,第42册第367页。
- 明清地方志:
关键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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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选择优先级:
- 优先使用权威整理本(如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学术影印本(如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库全书》影印本)。
- 避免引用质量低劣的翻印本或电子版(如无可靠来源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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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标注细节:
- 古籍页码需区分正反面(如“第9页a”为正面,“第9页b”为反面)。
- 缩印本需注明栏位(如“上栏”“中栏”“下栏”),便于读者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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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文献处理:
- 析出文献(如从古籍中摘录的单篇):标注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原书责任者与题名、卷次、版本、页码。
示例:
管志道:《答屠仪部赤水丈书》,《续问辨牍》卷2,《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齐鲁书社1997年影印本,子部第88册第73页。 - 编年体典籍:可注出文字所属年月甲子(如“《清德宗实录》卷435,光绪二十四年十二月上”)。
- 析出文献(如从古籍中摘录的单篇):标注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原书责任者与题名、卷次、版本、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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